今日学术 / 固定快照

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告明确:学生发展研究专项申报系统于2026年6月10日零时至6月25日17时开放;二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为7月3日17时。

日程日期
2026 年 06 月 10 日 — 2026 年 06 月 25 日
类别
人文社科基金
日期依据
申报窗口
来源机构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核验状态
已核验官网

通知摘要

经教育部党组会审议批准, 为做好 2026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学生发展专项)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项目的 学生发展专项坚持 “ 以学生为中心 ” ,以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供需适配为目标,紧扣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与学生素质发展两大关键领域,深入开展理论与现实问题研究,探索协同育人新机制。一方面,聚焦就业服务体系构建与学科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为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提供有力的决策支撑;另一方面,深耕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及法治教育的课程建设、文化涵育与实践实训,通过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 为长远发展筑牢根基,全面服务新时代人才培养的战略需求。 二、选题指南 申报学生发展专项须从条目中选题,并按照指南要求开展研究, 不可调整。 自拟选题不予受理。原则上每个选题只确立 1 个立项项目。 三、资助额度 学生发展专项的类别和资助额度分别为:重大项目,每项资助 60 万元;重点项目,每项资助 35 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 20 万元。 四、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 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和研究导向,遵守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项目 有关管理规定。 2. 学生发展专项主要面向各级各类学校,部委直属单位,省级 及 以上研究机构、省级就业创业部门、党校(行政学院)等机构的研究人员申报。 3. 重大项目、重点项目 和 一般项目 的申请人, 均须具有副高级 (含) 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 担任 厅局级(含)以上领导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 4 . 在研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 及其他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 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申报上述 国家级和教育部级项目 的负责人不得申报专项。同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参与人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专项。 5 . 凡以博士学位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本次学生发展专项,须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中,注明所申 报 项目与学位论文(出站报告)的联系和区别。申请鉴定结项时须提交学位论文(出站报告)原件。不得以 与 已 发表、 出版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申 报 学生发展专项。 (二)项目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在相关领域具有较强的师资队伍、科研力量和扎实的学术积累,或丰富的实践经验。 2. 设有专门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 能够为开展研究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五、申报要求 1. 学生发展专项申报不限额。各二级管理机构和申请单位要着力提高申报质量,宁缺毋滥。 2. 专项研究年限为 1-2 年,不得延期。一般项目研究期限为 1 年,要求 提交 至少 1 篇决策咨询报告被《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果要报》刊发、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专项合作单位及以上党政机关的内刊刊发。重大、重点项目研究期限为 2 年,除上述要求外,同时至少发表 1 篇 中文 核心期刊(或 CSSCI 、 SCI 、 SSCI 、 A&HCI )论文。重大、重点项目的成果要求须高于一般项目,成果形式、数量和级别与资助金额和研究年限相匹配。 3. 申请人应按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和全国教育科学规划 项目 资金管理 有关 办法(详见网站 https://onsgep.moe.edu.cn/ )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编制科学合理的经费预算。 4. 申请人应严格按照《申请书》和《活页》要求,如实填写材料,确保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失信行为。对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科研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 5 年内不得申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已获立项的,立即撤项并通报批评,纳入科研信用不良记录,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追责。 5. 获准立项的《申请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合同文本。 项目负责人应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 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结项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六、工作安排 本次学生发展专项实行网络申报。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 ” ( https://202.205.185.227/ ,以下简称平台)中的 “ 项目申报系统 ” 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管理以该系统为准。 项目申报材料可从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规办)平台或网站下载。全规办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 (一) 申报时间安排 申报系统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 零 时至 6 月 2 5 日 17 时开放。在此期间申请人可登录平台,填写并导出《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全文扫描在一个文档中,跟 PDF 版本的《活页》一起提交到平台上。要确保线上线下《申请书》和《活页》内容完全一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由省级 教育科学规划办 管理的单位需在此段时间内同步完成审核提交)。 (二) 审核时间安排 二级管理单位网上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 2026 年 7 月 3 日 17 时。须把加盖公章的《申报数据汇总表》扫描件及审查合格的《申请书》《活页》在平台上提交至全规办。省级 教育科学规划办 无需在《申请书》上加盖公章。审核期间可以退回修改提交但不能新增申报。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报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三) 立项后材料报送安排 专项 《申请书》《活页》和《申报数据汇总表》均无需寄送纸质版。 在平台上提交给全规办的所有材料均视为经过各级单位审核同意的文本。待立项公布后,请二级管理单位在 1个月之内,在平台上下载所属立项项目的《申请书》(不需要《活页》),补全公章后扫描为一个PDF文档,上传至平台存档。 若有问题需咨询,请先查看《 2026 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和《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平台操作手册 - 其他类别项目申报 》。再有疑问,二级管理单位咨询全规办,地方高校请先咨询省级 教育科学规划办 (省级 教育科学规划办 电话请上管理平台的 “ 通知公告 ” 栏目查询)。 全规办咨询电话: 010—62003909 、 62003308 ; 平台系统及技术问题请咨询 400-800-1636 ,电子信箱: support@e-plugger.com 。 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6 年 6 月 2 日 附件1.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指南.docx 附件2.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申请书.docx 附件3.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国家重点、国家一般、国家青年、教育部重点、教育部青年、博士生项目、专项)-活页.doc.doc 附件4.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各类项目申报常见问题答疑.doc 附件5.2026年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学生发展研究专项重大项目投标书.doc

来源与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