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学术 / 固定快照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第80批面上资助申报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年度)》资助工作时间安排明确:第80批面上资助网上申报2026年8月1日开始,博士后申报截止2026年8月31日,设站单位审核截止9月7日。
- 日程日期
- 2026 年 08 月 01 日 — 2026 年 08 月 31 日
- 类别
- 博士后项目
- 日期依据
- 申报窗口
- 来源机构
-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 核验状态
- 已核验官网
通知摘要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 (2026 年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 2026 年 1 月 前 言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由李政道先生倡议、邓小平同志决 策于 1985 年设立,是国家专门为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设立 的科研基金,旨在促进具有发展潜力和创新能力的优秀博士 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开展创新研究,培养造就一大批高层次 创新型青年人才。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经费主要来源于 中央预算拨款,同时鼓励多元化投入,鼓励地方政府、企业 和其他组织通过多种形式投入资金开展联合资助。我国实施 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制度,是一项富有远见的战略决策,对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一 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 用。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 士后管理委员会领导下,具体负责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 的预算编制、申报、评审、经费管理和追踪问效等工作。2025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金额 99261 万元,资助博士后 研究人员 11015 人。其中,面上资助金额 69154 万元,资助 9030 人;特别资助金额 21087 万元,资助 1196 人;博士后 1 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资助金额 3992 万元 ,资助 499 人;资助 出版优秀学术专著 24 部,资助金额 240 万元;博士后基金 天津联合资助金额 540 万元,资助 30 人;博士后基金安徽 1 指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配套资助科研经费金额。 联合资助金额 540 万元,资助 30 人;博士后基金湖北联合 资助金额 1800 万元,资助 100 人;博士后基金湖南联合资 助金额 540 万元,资助 30 人;博士后基金中国煤炭科工集 团联合资助金额 1008 万元,资助 56 人;博士后基金中国电 子科技集团联合资助金额 360 万元,资助 20 人。 2026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开展面上资助、 特别资助、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 划以及联合资助(特别资助)工作;首次开展李政道研究所 特别资助工作。 为帮助广大博士后研究人员和博士后设站单位全面了 解 2026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安排,充分体现公 平、公正、公开的资助原则,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编印了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指南(2026 年度)》(以下简称 《指南》)。同时,2026 年资助工作变化在《指南》中以脚 注形式做了标识。2026 年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 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另行印 发通知。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军队、中央有关部门单位 及各博士后设站单位按照《指南》要求,组织好 2026 年度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申报工作。《指南》内容如有调整,中 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在网站(https://www.chinapostdoc tor.org.cn/bshjjh )发布相关信息。 目 录 一、面上资助 ...................................... 1 二、特别资助 ...................................... 6 三、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 ......................... 10 四、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 15 五、优秀学术专著出版资助 ......................... 52 六、结果公示与公布 ............................... 55 七、经费使用和管理 ............................... 56 八、成果追踪 ..................................... 58 九、资助工作时间安排 ............................. 61 十、工作部门及联系方式 ........................... 62 附录一 申请材料模板 .............................. 63 附录二 其他材料模板 ............................. 120 附录三 优秀学术专著编撰指南 ..................... 131 附录四 2025 年度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资助情况 ...... 133 附录五 2025 年度资助人员名单 .................... 134 一、面上资助 (一)资助简介 面上资助是给予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从事自主创新 研究的科研启动或补充经费。由专家通讯评审确定资助人员。 资助标准分为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两类。自然科学资助标准为 8 万元,社会科学资助标准为 5 万元。 在面上资助中实施“地区专项支持计划”,对在内蒙古、 辽宁、吉林、黑龙江、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 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研 究工作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予以倾斜资助。 “地区专项支持计划” 资助人员不含上述地区军队设站单位、中央部属高校及中国科 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优先资助申请项目与上 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地区专项 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工作一同组织开展,申请人不得 同时申请。2026 年计划资助 300 人(79 批面上资助 150 人, 80 批面上资助 15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8 万元,社会 科学 5 万元。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1)具备良好思想品德、较高学术水平和较强科研能力, 1 无科研失信行为。 (2)男性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 18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女 2 性博士后研究人员放宽至进站 24 个月内可多次申请 。累计在 3 站时间不超过 6 年 。每人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 (3)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 4 外。 (4)申请项目应具有基础性、原创性和前瞻性,具有重 要科学意义和应用价值。项目非涉密,且为本人承担。 (5)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 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 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 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提示: “地区专项支持计划”与同批次面上资助一同组织开展,申请 人在同批次申请时只能二者选其一。 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可选择参加工作站单独评审。 如果申请项目所属一级学科为心理学或二级学科为教育技术学, 申请人需明确项目所属学科门类,教育学或理学选其一。 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 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申请书》 2 2026 年起,放宽女性博士后研究人员申请面上资助在站时间条件。 3 累计在站时间(一站以上的累计计算)超过 6 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以申请截止当日计算。 4 2026 年起,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面上资助,现役军人除外。 2 (以下简称《面上资助申请书》)。 《面上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 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一、个人信息”的“2. 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 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 但总数不超过 5 项;“二、项目信息”中(“研究基础”除外) 不得涉及个人信息,包括申请人姓名、设站单位名称、合作导 师姓名等明显泄露申请人身份信息的内容以及评审专家判定 其他属于泄露个人信息的情形,否则评审专家可视为申请人故 意泄露个人信息,计 0 分。 提示: 《面上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 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面上资助申 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面上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 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 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面 上资助申请书》并提交。 提示: 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需由 审核单位逐级驳回。 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加密保 护。 3 4.材料审核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站 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位审 核。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会。设站单位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 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应认真审核 申请人身份,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同意申请。 (三)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通讯评审。通讯评审采取 网上匿名评审形式。具体程序为: 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二级学科进行分组; 2.为每个评审学科组随机匹配同行专家; 3.评审专家根据评审指标(见表 1、表 2)按百分制打分; 4.计算每位申请人的得分,在评审学科组内排序; 5.根据当批次资助比例确定各评审学科组资助名额,在各 评审学科组中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 1 面上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评价内容 分值 1 学术绩效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30 分 研究内容的创新性 2 创新能力 选题的自主性 60 分 学科交叉情况 研究基础和 3 研究基础和平台情况 10 分 条件保障 4 表 2 面上资助(工作站)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评价内容 分值 1 学术绩效 已取得的科研成果 20 分 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情况 自主创新技术的占比 2 创新能力 60 分 技术(方案)的稳定性和成熟 度 3 研究基础 研究基础和科研条件 10 分 解决本单位重大、关键技术难 题情况 创新效益情况(博士后成果取 对工作站的 得的经济、社会效益与影响, 4 10 分 贡献 或对国家、行业发展重大决策 的支撑作用,如参与起草的政 策建议、研究报告及被采纳情 况) 5 二、特别资助 (一)资助简介 特别资助是为激励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增强创新能力,对 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实施的资助。由专家会议评审确定 资助对象。2026 年计划资助 1200 人,资助标准为自然科学 18 万元,社会科学 15 万元。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5 (1)进站满 4 个月,且累计在站时间不超过 6 年 。 (2)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 6 外。 (3)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或在项目成果转化方面已 取得较好的成效;发展潜力大,在站期间表现出较强的创新能 力;无科研失信行为。 (4)申请项目应具有突出的学术价值或创新性。可以是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项目的延续和深化,但必须 有创新点或创新成果,且为非涉密项目。 (5)设站单位择优推荐。各单位按照在站且非在职身份 7 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的 1/20 推荐 ;不足 20 人的,推荐 1 人。 5 累计在站时间(一站以上的累计计算)超过 6 年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可申请,以申请截止当日计算。 6 2026 年起,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特别资助,现役军人除外。 7 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人数不含累计在站超过 6 年博士后,以申请截止当日计算。 6 (6)设站单位推荐时,可将下列条件作为优先推荐条件: 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 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作为主要研究人员参加国家重大科技项目; 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学术荣誉称号;设站单位引进的优 秀留学回国人才;设站单位重点培养的学术带头人或后备人才。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包 括原站前、站中资助)、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特别资助)以 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申请。 (8)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 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 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 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提示: 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 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申请书》 (以下简称《特别资助申请书》)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 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管理 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一、个人信息” 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 7 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 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项。 (2)科研成果材料是指《特别资助申请书》“一、个人 信息”的“2.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 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 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 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提示: 《特别资助申请书》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 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特别资助申 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特别资助申请书》模板不得作 为正式申请书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 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特 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 提示: 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需由 审核单位逐级驳回。 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加密保 护。 4.材料审核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站 8 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位审 核。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会。设站单位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应认真核查申请人科研诚 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应认真审核 申请人身份,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同意申请。 提示: 设站单位在申报截止后才能进行网上审核推荐。 (三)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进行分组; 2.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同行专家; 3.根据参评人数,将资助名额按比例分配至各评审学科组; 4.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材料(评审指标 见表 3),开展评议并投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 3 特别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内容 申请人是否已取得突出的科研成果,在项目成果转化 1 方面是否已取得了突出成效。 申请人是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在站期间的研究工作 2 是否表现出突出的创新能力。 9 三、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 (一)资助简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以下简称 “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上海 交通大学合作设立,旨在纪念李政道先生为中国博士后制度创 立及发展所作出的突出贡献,依托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研究所 培养一批聚焦最基本科学问题、潜心前沿科学探索、不断拓展 科学知识边界的优秀博士后人才。 2026 年计划资助 7 人。资助标准为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 会资助每人 18 万元科研经费(一次性拨付),上海交通大学 及李政道研究所资助每人 10 万元生活补助(分 24 个月发放)。 资助经费不包括上海交通大学给博士后发放的薪资、承担的科 研支出。 (二)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拟进站或已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2)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是 3 年以内获得博士学位 的全日制博士。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 论文答辩的基本要求。 10 已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 2025 年 3 月 1 日(含)以后 进站,进站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未超过 3 年。 (3)拟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 研究所申请;已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 研究所在站博士后,且不得变更合作导师;在职身份的博士后 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4)1990 年 3 月 1 日(含)后出生。拟进站人员办理进 站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5)申请项目需为非涉密项目。 (6)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 3 个 月内在上海交通大学李政道研究所办理进站手续,并应符合博 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办理进站手续时 须将人事关系转入上海交通大学并保证在上海交通大学全职 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7)每站只能获资助一次。本站内获得过特别资助、联 合资助(特别资助)以及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的人员不可 申请。 (8)入选由国家设立的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 的人员不可申请。其在完成派出工作或提前结束国(境)外研 究工作后,继续在国内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的,由所在设站单 位出具证明后可申请。 提示: 11 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 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申请书》、身份 证明材料、《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 意见表》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1)《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 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二、 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要求填报代 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奖励 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项。 (2)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申请人须提供 博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 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位 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校学 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已进站博士后研究 人员无须提供身份材料。 (3)《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 荐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 载(模板见附录一)。 (4)科研成果材料是指《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申请书》 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填报 12 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准通 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提供目 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 件。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学 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成《博 士后基金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推荐意见 和证明材料,并提交。 提示: 未联系到博士后工作岗位的申请人,可直接与上海交通大学李 政道研究所联系,联系电话:021-68693117。 4.材料审核及推荐 上海交通大学及李政道研究所负责申请人资格审核,并按 照计划资助人数的 2 倍向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择优推荐;申 请人数不足资助人数 2 倍的,可直接审核推荐。 择优推荐将重点考察申请人的学术绩效(已取得科研成果 的原创性与贡献)、研究计划的创新性与可行性(研究方向的 前沿性、研究方案的合理性)以及发展潜力。在科研失信惩戒 期内的,不予同意申请;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同意 申请。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根据推荐名单组织专家进行会议 13 评审。评审专家审阅材料(评审指标见表 4),开展评议并投 票确定拟资助人员。 表 4 李政道研究所特别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评价内容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 1 学术绩效 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研究计划的创新 2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性与可行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博士后合作导师学术水平 3 科研条件 科研平台情况 14 四、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2026 年,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将继续与天津市人民政 府、安徽省人民政府、湖北省人民政府、湖南省人民政府以 及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合作开展联合资助(特别资助)项目。 提示: 各联合资助申请书均为在线生成。在网上申请开始前,申请人 可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相应的《联合 资助申请书》模板作为填报参考,但下载的模板不得作为正式申请书 上传,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对在资助结果公布之前已办理出(退)站或入选由国家设立的 各类博士后国(境)外派出项目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予资助。 申请截止日期前,如申请人对已提交的申请有修改需求,需由 审核单位逐级驳回。 申请人提交申请前,请认真检查上传文档材料,不得开启文档 加密保护。 博士后设站单位在博士后研究人员申报截止后才能进行网上 审核。 获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出(退)站时,设站单位须认真审核资 助经费支出情况,资助经费结余部分按照拨付渠道原路退回。 15 (一)第 4 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 (特别资助) 1.资助简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天津市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 学基金会与天津市人民政府合作设立,旨在瞄准国家及天津 市重大战略、战略性高新技术和基础科学前沿领域,资助一 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博士,进入天津市内博士后 设站单位在自然科学前沿领域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为国家 及天津市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 2026 年计划资助 30 人,资助标准为每人 18 万元。资助 经费是在设站单位给予的博士后正常工资外、以生活补贴形 式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的资助。经费分两年拨付至博士后 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从获选人员办理完成进站手续并工作 报到起按月计发,核发 24 个月。 2.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为拟进站或已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 员,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①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②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 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 16 基本要求。 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应为 2025 年 3 月 1 日(含) 以后进站,进站时博士学位获得时间未超过 3 年。 ③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 站申请;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 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不得变更合作导师;在职身份的博 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④1990 年 3 月 1 日(含)后出生。拟进站人员办理进站 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⑤进站学科属于自然科学,申请项目须为表 5 中所列的 研究方向,且为非涉密项目。 表 5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研究方向一览表 序号 类别 研究方向 1 人工智能、算法、仿真建模、分布式计算 2 芯片、传感器设计 3 多模研究、工业视觉、网络安全 产业应用 4 生物医学工程、合成生物学、基因编辑、药物分析 5 高分子材料、海洋化学、电化学、土壤修复 6 绿色建筑、轨道交通、测量与遥感、固井工艺 7 机械、光学、仪器、材料、冶金、动力 8 电子、信息、控制、计算机 科学研究 9 建筑、土木、水利、测绘 10 地质、石油天然气、矿业、海洋 17 序号 类别 研究方向 11 化学、纺织、轻工、食品 12 数学、统计学、物理学 13 基础医学、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技术 14 植物保护、畜牧学、生态学、农业资源利用 注:以上研究方向的相近方向也可申报。 ⑥拟进站人员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作导 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 ⑦获资助的拟进站人员须在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 6 个月 内在申报依托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或工作站办理进站手续, 并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逾期视为放弃资助资格;办 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位并保证全 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⑧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 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 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 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以同时申报。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申请书》、 身份证明材料、《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 师推荐意见表》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 纸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①《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申请书》由“中国博士后 18 科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生成(模板见附录一)。其中, “二、 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要求填报 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著、专利或 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材料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项。 ②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拟进站申请人须提供博 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的应届博 士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学 位论文预答辩通知书扫描件(如无预答辩通知书,须提供学 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证明)。已进站博士 后研究人员无须提供身份材料。 ③《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和《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 意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 载(模板见附录一)。 ④科研成果材料是指《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申请书》 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填 报内容的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批 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著 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 原件扫描件。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 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 19 成《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推荐意见 和证明材料,并提交。 提示: 未联系到博士后工作岗位的申请人,可直接与天津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局联系,联系电话:022-63082702/83869366。 (4)材料审核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 站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 位审核。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天津市人力资 源和社会保障局。设站单位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应认真核 查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 申请;应认真审核申请人身份,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不予同意申请。 3.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1)按照申报项目所属一级学科进行分组; (2)为每个评审学科组聘请同行专家; (3)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专家审阅材料(评审指 标见表 6),开展评议并确定拟资助人员和备选人员。同等 条件下优先资助应届博士毕业生。 20 表 6 博士后基金天津联合资助评审指标 序号 指标项 评价内容 博士论文的学术水平 1 学术绩效 科研成果的个人贡献、原创性 研究方向的前沿性 研究计划的创新 2 研究计划的学术创新性 性与可行性 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博士后合作导师学术水平 3 科研条件 科研平台情况 21 (二)第 3 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安徽省联合资助 (特别资助) 1.资助简介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与安徽省联合资助(特别资助) 项目(以下简称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由中国博士后科 学基金会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合作设立,旨在瞄准国家及安徽 省重大战略,围绕安徽省战略性高新技术、重点产业领域和 基础科学前沿领域,资助一批应届或新近毕业的海内外优秀 博士,进入安徽省内博士后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为国家及安徽省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科 技人才。 2026 年计划资助 30 人,资助标准为每人 18 万元。资助 经费是在设站单位给予的博士后正常工资外、以生活补贴形 式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的资助。资助经费分两年拨付至博 士后设站单位,由设站单位从获选人员办理完成进站手续并 工作报到起按月计发,核发 24 个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获 资助人员将同时获得安徽省博士后生活资助 A 档(30 万元) 和科研项目资助 A 档(20 万元),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获资助 人员将同时获得安徽省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A 档(20 万元)。 已获相关资助的不再重复资助。 2.申请要求 (1)申请条件 22 ①具有良好的科研潜质和学术道德,无科研失信行为。 ②拟进站人员须是获得博士学位 3 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 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申报时须满足通过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 基本要求。 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为 2025 年 3 月 1 日(含) 以后进站,进站时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 3 年。 ③拟进站人员须依托拟进入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 站申请;已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须依托所在的博士后科研 流动站、工作站申请,且不得变更合作导师;在职身份的博 士后研究人员不得申报,现役军人除外。 ④1990 年 3 月 1 日(含)后出生。拟进站人员办理进站 手续时须满足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年龄要求。 ⑤进站学科属于自然科学,申请项目为非涉密项目。 重点向新能源汽车、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光伏和新型 储能、新材料、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空天信息、低空经济、 深空探测、聚变能源、金属矿山、安全与健康、大气光学、 基础软件和工艺、高端医疗器械、生物医药、集成电路、新 型显示等产业领域,以及在皖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皖北 和大别山革命老区博士后设站单位博士后倾斜。 ⑥拟进站人员一般已初步选定博士后合作导师,并与合 作导师商议形成初步研究计划。博士后合作导师可为培养博 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水平科研平台,学术造诣深厚。 23 ⑦拟进站人员应符合博士后进站相关要求,获选后须在 资助名单公布之日起 6 个月内办理进站手续,逾期视为放弃 资助资格。办理进站手续时须将人事关系转入博士后设站单 位并保证全脱产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⑧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不得与中国博士后科学基 金特别资助、其他博士后基金联合资助、博士后创新人才支 持计划以及国家实施的博士后国(境)外派出类项目同时获 选。在上述项目未公布获选结果前,可同时申报。 (2)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申请书》、身 份证明材料、《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 推荐意见表》和科研成果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需提交纸 质材料。具体填报要求如下: ①《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申请书》由系统生成。其 中,“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 中要求填报代表申请人最高学术水平和科研成果的论文、专 著、专利或奖励等,可以从以上类型中任选,但总数不超过 5 个。 ②身份材料:已获得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须提供博士学位 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博士毕业生尚未取得博士学位证书 的,须提供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决议书或博士论文预答辩通知 书扫描件(或提供学校学位主管部门或所在院系出具的相关 24 证明)。 ③《博士生导师推荐意见表》《博士后合作导师推荐意 见表》在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④科研成果材料是指《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申请书》 “二、学术及科研情况”的“(二)科研成果和奖励”中填 报内容对应证明材料。其中,论文提供全文,项目课题提供 批准通知书或项目计划书首页及基本信息页等相关证明,专 著提供目录和摘要,专利或奖励提供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 供原件扫描件。 (3)提交申请 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网站“中国博士后科 学基金管理信息系统”,按要求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在线生 成《博士后基金安徽联合资助申请书》,上传相关推荐意见 和证明材料,并提交。 提示: 未联系到博士后工作岗位的申请人,可直接与安徽省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厅联系,联系电话:0551-62614559。 (4)材料审核 设置院系分级管理权限的流动站设站单位及园区工作 站设站单位须先由院系或工作站分站审核,再提交至设站单 位审核。设站单位网上审核申请材料并提交至安徽省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厅。设站单位在审核申请人资格时,应认真核查 25 申请人科研诚信情况,在科研失信惩戒期内的,不予同意申 请;应认真审核申请人身份,在职身份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 予同意申请。 3.专家评审 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会组织专家会议评审。具体程序为: (1)按照申报